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2、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对方当事人根据判决结果全额支付的货款170,500,088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其他费用12,024,683.24元,合计182,524,771.24元。公司将依据案件执行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信息”或“公司”)作为原告,起诉被告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智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由城建智控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天信息支付货款170,500,088元,并支付以170,500,088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为标准计算的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相关案件情况及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日、2025年11月29日、2025年12月19日、2026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6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城建智控根据判决结果全额支付的货款170,500,088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其他费用12,024,683.24元,合计182,524,771.24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对方当事人根据判决结果全额支付的货款170,500,088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其他费用12,024,683.24元,合计182,524,771.24元。公司将依据案件执行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