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2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郭秦川 张燕)近日,一桩涉及国际货物买卖纠纷的案件,在深圳国际商事法庭多轮调解下达成和解,“和为贵”的东方智慧引发埃及外商的深切共鸣。
融合“和为贵”传统理念的调解机制,是我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近年来,深圳不断打造更高能级多元解纷平台,通过调解化解了一大批复杂的跨境商事纠纷,有效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和合共生、美美与共”的东方理念漂洋过海。
开展评估式调解 跨境商争首案圆满办结
作为全国外贸重镇,深圳与全球市场联系紧密,跨境商事活动频繁,各种市场主体涉外商事纠纷化解需求日益增长。如何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又快又好”的解纷服务,深圳一直在探索。
今年3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深圳国际商事法庭揭牌成立,专门管辖涉外商事案件。上述跨境争议即为该庭成立以来办结的首案。该案原告为一家从事进出口代理的埃及公司,被告为一家从事医疗设备生产的深圳公司。双方在合作后期因供货数量及独家代理等问题发生纠纷,协商未果后,埃及某公司将深圳某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法律关系复杂、交易数量众多、持续时间较长,合议庭在庭审结束后组织了多轮调解,在厘清案件基本事实、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寻求定纷止争的最优解,针对双方不同预期开展评估式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最终,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态度自愿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从而解决这起持续多年的跨国纠纷,一次商争“干戈”终化为“玉帛”。
引入香港调解力量 构建“体系化”解纷机制
前海法治大厦,在这里,前海法院试点的一项工作,正助力传统调解从“经验主导”转向“体系化运作”,旨在“既快又好”地化解商事活动中的纠纷。
2024年6月,前海法院率先引入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三家香港调解组织。经过近两年实践,前海法院逐渐探索出“促进式为体、评估式为用”的调解模式——既借鉴香港成熟的促进式调解理念,又融合内地高效的评估式调解经验,为跨境商事纠纷提供更灵活的解决方案。
2024年底,一宗持续五年的国际贸易纠纷进入调解程序。墨西哥某公司与深圳一家模具厂签订10万美元模具订单,受国际海运价格上涨影响,双方因运费承担问题长期争执,最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接案后,香港调解会先采用促进式调解,引导双方充分表达诉求,很快确定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基本方向。但在运输费用分担问题上,双方始终僵持不下。随后,调解员切换到评估式调解模式,向双方分析国际贸易趋势及继续诉讼的时间、经济成本。最终,双方同意共同分担运费。这起持续五年的跨境纠纷,仅用两周便成功化解。“和为贵”的理念成为化解矛盾的重要纽带。调解员不仅关注法律争议,更重视修复商业关系,引导双方从长远利益出发寻求共赢。
从2024年6月至2026年3月,三家香港调解组织已累计成功调解案件216件。
“调解+仲裁”双保险 护航展会跨境贸易合作
在不久前的第139届广交会上,俄罗斯采购商因中方参展商账户遭司法冻结、停工停产,面临迟延发货困境而引发纠纷。深圳国际仲裁院(简称“深国仲”)调解专家深入了解企业实际经营困难,引导双方从“相互追责”转向“恢复履约”,就分批交付货物、分期支付货款达成具体方案。三批货物陆续发运,货款按进度分批结清,一场看似“无解”的履约危机就此而解。其运作逻辑为:调解专家现场受理、即时介入,以“调解+仲裁+展会自律”的中国特色创新规则,高效、专业、和谐解决纠纷,大部分案件实现海内外当事人现场履行;对于达成和解的当事人,双方约定就和解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提交深国仲仲裁,“调解优先、仲裁兜底”为纠纷化解加上“双保险”。
自2007年起,深国仲累计义务组织调解专家超1300人次进驻广交会,共计处理贸易纠纷1500余宗,调解成功率超过70%,服务覆盖123个国家和地区。切切实实为化解国际商事纠纷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编辑: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