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流传一份《关于防范冒充境外客商利用外汇支票私下换汇新型诈骗的风险提示函》,落款单位为“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该文件面向全市各律所、全体执业律师提醒:近期,省内多地及我市连续发生以“私下兑换外币”为幌子的新型诈骗案件,我市一名执业律师因此损失80余万元。
文件称,依据市公安局《涉诈风险预警[2026]2号》及江南公安分局典型受骗案例,结合外汇管理法规及律师执业风险管控要求,发布专项风险警示。记者注意到,该文件在社交平台上被多名自称律师的账号转发,“给同行提个醒”。
网络流传的《风险提示函》。图/社交平台
6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向九派新闻证实了该文件的真实性。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当事执业律师遭遇诈骗一事,协会接到公安局通报后,便向金华市全体律师发出该提示,意在提醒律师们注意新型诈骗手段,增强警惕意识,以免再发生同样情况。
为了解当事人损失是否被追回,同日,九派新闻致电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当事人是在派出所报案的,案情不对外公布。其还提醒,如接到境外号码要求兑换外币,不要轻信,不要随意转账。
据上述《风险提示函》,浙江省金华市律师协会发布真实案例警示称,2026年6月初,该市某执业律师接听境外来电,对方自称需向“情人”及“私生子”支付大额“分手费”,愿以港币先行担保,以期限紧迫为由请求律师垫付人民币。该律师见账户港币余额显示到账后,即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80余万元。随后,该笔境外支票资金在清算窗口期内被付款人撤回,律师垫付本金全额损失。此类诈骗精准锁定涉外业务律师,利用法律服务场景实施犯罪,全行业须高度警醒。
金华律协将诈骗套路进行拆解,“搭桥设饵诱导私兑—虚挂外币伪造到账—加急施压催促转款—撤资失联闭环收割”。不法分子冒充香港客商或境外当事人,通过陌生来电、社交软件、熟人引荐等方式接触律师,谎称享有优惠汇率,以高额佣金为诱,诱导律师参与法律明令禁止的场外换汇。
其提醒,境外支票换汇是针对律师的高频精准诈骗手段,极易造成巨额财产损失。未尽审慎核验义务、违规参与场外换汇的,违规记录永久记入律师执业诚信档案,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将视情节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行业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家对外汇结算有着严格规定,要求境内机构和个人只能在指定金融机构办理外汇结算,严禁机构、个人私自买卖外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派新闻记者 胡冰月
编辑 肖洁 李杨
【来源:九派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