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网友叶斌(化名)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他的妹妹小芬(化名)于2024年7月“被一名男子诱骗至出租屋,先后遭二人性侵”,两名男子均承认和女孩发生过关系,当地警方立案侦查,后又撤案。
▲撤案通知书 受访者提供
25日,叶斌告诉红星新闻,事发时妹妹13岁,正在上初二,和妹妹同时被性侵的,还有另一名在上小学的女孩,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随即立案,后又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2025年,家属向乌兰浩特检察院申请监督,检方回复称,未发现警方在撤案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随后,公安机关再次回复,“该案不存在执法问题,该案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合法,核查结论准确”。
红星新闻联系了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名办案刑警表示,两名涉案女孩均在12岁以上,本案经过市级公安和检察机关等多部门的调查,确认“没有犯罪事实”属实,“办案没问题”。
两名女孩的母亲均告诉红星新闻,事件发生后,两人没法再上学,两年来一直待在家中。(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受害人与家属均为化名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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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王波责编:王潇 监制:闫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