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6月26日收盘,ST复华(600624)报收于3.35元,较上周的3.86元下跌13.21%。本周,ST复华6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3.88元。6月26日盘中最低价报3.32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低点。ST复华当前最新总市值22.76亿元,在化学制药板块市值排名135/15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734/5206。
本周关注点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共涉及16项制度修订,包括《筹资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主要涵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全文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公司发布《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明确该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进行单纯盈利性外汇交易。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涉及高金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操作由资金结算中心负责,财务部处理账务,内部监督部门实施监督。交易对手限于具备资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仅允许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制度同时规定信息保密、风险报告、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要求。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专项报告并对外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募投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并履行变更程序。
公司发布《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明确对外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子公司、增资、股权受让、参与产业基金等,股权处置包括转让、清算、减资等。根据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设定董事会与股东会审批权限,总经理审批权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重大交易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关联交易依规执行,涉及国资监管项目需报监管部门审批。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各类对外投资行为,涵盖短期与长期投资。制度明确投资项目需进行可行性研究,重大投资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法律事务部门参与审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同时规定投资转让与收回条件、派出人员责任、财务核算与审计监督要求。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闲置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及节余资金使用需履行相应程序。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及时公告并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核查与鉴证报告。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涵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议与披露流程。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事件等,须在触发时点及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制度还规定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在信息披露前泄露信息。对于依法需报送的外部单位,公司须登记其相关人员为内幕知情人,并提供保密提示函,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在依法披露前的信息登记、备案、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和报送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公司在重大事项进程中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相关档案。
公司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制度明确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标准,以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根据交易金额不同,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时,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等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解聘情形及履职要求,强调其在规范公司运作、组织培训、督促合规等方面的职责。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旨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为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活动。制度还规定保密要求及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公司制定《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职业行为,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投诉方式包括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提倡实名举报,审计部负责受理并保密。举报事项分为A至D四级,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分级处置,涉及董事、高管的重大事项报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处理。调查过程中可调取相关文件资料,相关部门应配合。查证属实的举报可对举报人奖励,恶意举报将被追责。处理结果将反馈举报人,相关材料归档。
公司发布《筹资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规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筹资行为。制度涵盖筹资预算、方案制定、决策审批、合同管理、资金提取、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监督及偿付管理等内容。筹资方式包括商业信用、银行借款、股票和债券融资等。资金结算部负责具体筹资执行,证券事务管理部配合股票、债券相关融资工作。筹资方案须符合法律法规,并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制度强调控制筹资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关人员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规定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重大变更事项等,要求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持续报送进展情况。制度还明确报告程序、责任追究及保密要求。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对象、事前审查、审批权限与程序、担保合同订立、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处罚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强调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禁擅自担保。对担保对象设限,要求进行资信调查,采取反担保措施,强化风险控制,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人员责任。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条件、工作交接要求、持续履行公开承诺义务、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并规定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制度还明确离职人员持股变动的限制及法律责任。
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6月修订),明确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财务预算、决算、融资、注册资本变更、内部机构设置等方案,决定员工聘用、解聘、奖惩等事项,并规范了总经理职权、工作会议制度及义务责任等内容。该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职责。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主要经营情况,并安排实地考察。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其见面沟通审计发现问题。相关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